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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周期内两次扣满12分须考科目一、科目三

来源:2exam.com [2014-5-8] [微信公众号查成绩:]

 一个周期内两次扣满12分须考科目一、科目三

  日前,市公安交管局发布公告,通知7名最新“超分”的驾驶员尽快前往辖区大队报名参加学习、考试。交警部门提示,如“超分”15天内不参加学习、考试,驾照将被暂停使用,再驾车将等同于“无证”。

  交警部门介绍,根据新交规规定,驾驶员在一个扣分周期(发证日期计算每12个月为一周期,非自然年)累积扣分达到12分的,应在15天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辖区大队报名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,学习后20天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(俗称“科目一”)。考试合格,计分予以清除,恢复驾驶资格;考试不合格,继续参加学习考试。如逾期不参加学习、考试,交警部门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;如在一个周期内两次以上扣满12分,或者累积达24分以上的,将在基础学习、考试外,加考道路驾驶技能考试(俗称“科目三”),具体考试标准以本人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为准。
超分驾驶员超分驾驶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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